本报讯 (通讯员王鹏燕)近日,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区卫健系统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该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政府采购行为。
2021年,通州区审计局在该区卫健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相关下属单位延伸审计中发现,存在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以及未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进行研究与决策等问题,导致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产生风险隐患。因此,审计建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 加强对下属单位管理,防范和控制采购风险,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通州区卫健委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讨论通过《规定》,明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内部牵制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全面管控、分工制衡、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实现对系统内各单位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