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卫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明了战略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体现了我们党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两个结合”的新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针对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生态观的精髓,是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客观实际、历史教训的深刻洞见,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与时俱进。
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多年,孕育了丰富的生态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吸收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丰富营养,提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等一系列生态文化理念,将自然生态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有机融合在一起,形象深刻地阐述了人与自然唇齿相依、和谐共生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充盈着浓郁中国味和文化感染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开辟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引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属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指导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的真理力量,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阐释了人与自然、保护与发展、环境与民生、国内与国际等诸多关系,深刻回答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集中体现为“十个坚持”,其中第三个就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基础性的理论观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发展与保护关系的认识过程,“也是人与自然关系不断调整、趋向和谐的过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也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是增进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价值追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凝练阐释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念、基本方略、目标要求、原则方法,蕴含着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开辟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新境界。
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新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谋篇布局不断成熟,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为新时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十个明确”中,“美丽中国”被纳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色发展”被纳入新发展理念;在“十四个坚持”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被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在“十三个方面成就”中,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方面。
在此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列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重要特征”和“九个本质要求”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由此可见,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之间的关系,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纳入中国式现代化总体格局,致力于实现生态化和现代化共融共赢,为美丽中国建设安排了时间表,擘画了路线图。这是我们党对构建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格局所作的进一步探索,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鲜明范式、展示了生动图景,实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新突破。
(作者单位:崇川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