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谢凤坤)日前,通州区2021年度上级专项转移资金3005.73万元完成分解下达。
今年上半年,通州区审计局在实施乡村振兴财政性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上一年度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尚有3005.73万元未进行分解下达。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审批、指标分配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州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责任单位对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及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分配具体方案,明确区、镇、村各级职责分工,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