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学与思

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路径

□季建林

自2019年始,南通市政协在全市政协系统建立“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发挥了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组成部分的作用,为优化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作了有益探索。

一、“有事好商量”议事室的基本做法与经验

“五项原则”引领目标实现。政治性原则,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工作格局,在同级党委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设工作。人民性原则,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开放性原则,突出界别优势,邀请界别群众代表参与协商议题征集或参加协商活动。实效性原则,做到说实话、献实策、求实效。特色性原则,因地制宜,力戒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四个融合”构建工作体系。与基层协商活动融合,整合现有的政协委员之家、委员工作室、界别活动室、委员群众联系室、委员联系点等,统一建立“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协商与基层协商活动充分融合、有效衔接。与各主体关切融合,邀请利益各方代表和与协商议题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共同商议。与转化落实融合,跟踪问效。与质效评估融合,促进协商议事提升质量与效益。

“三个效益”提升治理效能。事前效益,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摸清与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实际情况和利益相关方的愿望诉求,夯实协商议事的民意基础。实施效益,协商完成后,提出协商建议清单报党委政府,基层党委政府和党政有关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促进效益,通过党政点评、民主评议、群众评价和组织者评析等方式,促进党政有关部门回应群众关切,主动解决问题。

二、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优化的创新探索

市政协“有事好商量”议事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19年10月至今,各级各类议事室共开展协商议事活动5000余次,解决各类矛盾与问题6000余个。这不仅是政协工作的创新,而且是对我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优化的有益探索,为国家治理方式创新提供了案例与经验。

协商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把“民主协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民主协商成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共建共享。基层社会治理不应主要依靠行政力量与行政资源,而应按照社会化、市场化模式,将多种力量、多种资源整合起来,通过民主协商来建立权责对称、利益共享的治理平台;通过协同互动、协作共建等建立对共同目标的认同,形成良好的治理氛围,依靠人民内心的接纳和认同来采取共同行动,联合起来对基层公共事务进行良好的治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会商流程。镇、街道、园区协商议事室的召集人由党委(党工委)分管、负责政协工作的同志或政协委员履职小组组长担任;行政村、社区协商议事室的召集人由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企事业单位和政协界别协商议事室的召集人由相关界别召集人或政协委员担任。根据议题类型、涉及范围、复杂程度,注重协商主体结构的广泛性、代表性。通过党政点题、群众出题、委员荐题等方式,广泛收集议题。对协商议题中的敏感问题、累积难题,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提前与相关部门研究切实可行解决方案。实现面对面沟通协商、线上线下互动协商、场内场外联动协商。及时报送协商成果“三份清单”,各级党委政府收到建议清单后及时研究会商,办理落实后及时反馈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优化的理论支持

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方法创新。市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组织资源下沉到基层,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对公正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人民群众参与协商,畅通和规范了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统一起来。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市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的工作,体现了社会治理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要素:民主主体“全”,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参与渠道的问题;参与内容“全”,大到国家公共事务,小到邻里矛盾纠纷,人民群众都可以通过民主协商来关注;民主流程“全”,从议题选择到实施,人民群众都能参与。

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社会治理中的生动体现。“有事好商量”的民主协商,体现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从“人民立场”出发,在社会治理中,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不是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是共同创造历史的“共同体”关系。确立了这样的根本立场,党和政府才能在社会治理中以平等的地位,真诚地服务人民群众,才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有事好商量”的民主协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为人民利益服务,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有事好商量”的民主协商,体现了党和政府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根本利益与一般利益的和谐与统一原则。在社会治理中,我们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相结合,“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只有解决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国家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才能得到最终实现,社会才能稳定和谐,经济才能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南通市委党校教授)

2022-11-21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17432.html 1 3 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路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