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韦峰 记者江姝颖)近日,崇川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第二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公园假山、通明电气公司八角亭、张詧墓、濠东河胜利桥、红武桥、草场河十字桥、南通长江江岸水楗第二楗、南通长江江岸水楗第四楗、南通长江江岸水楗第五楗、红旗闸等10处文化遗存列入其中。
为进一步挖掘和保护好崇川历史文化遗存,尤其是与“近代第一城”密切相关的近现代物质文化遗产,崇川区文旅局历经近一年时间,在实地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将中公园假山、通明电气公司八角亭、张詧墓等10处文化遗存公布为第二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纳入依法保护的对象。
据介绍,截至目前,崇川区共调查登记各类文物遗存430余处,总量占全市近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