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给您报告个好消息,我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已经通过,现在正式在药店上班了。”近日,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宗晓丽收到了一位被不起诉人赵某发来的喜讯,年近五旬的赵某开心地和检察官分享自己最新生活情况。电话那头积极开朗的赵某,与一年多前郁郁寡欢的样子判若两人。
2021年4月20日凌晨,赵某在捡垃圾的过程中盗窃电动三轮车一辆。经鉴定,该电动三轮车价值人民币2648元,涉案金额达到起诉标准,构成盗窃罪。据了解,赵某在多年前的创业失败中花光了积蓄,患有严重心肌缺血的他回到如东老家后应聘屡屡受挫,只能以捡垃圾为生。原本内向的赵某变得消极自卑,因为害怕遇到熟人,他只敢晚上出门。盗窃的这辆电动三轮车,也是用于日常捡垃圾。
为了更好地挽救赵某,检察官与值班律师陆兵一起到赵某的家进行实地走访,向亲戚朋友和所在社区了解到他平时与人和善,还一直尽心照顾年事已高的父亲。最近,赵某因为自己犯罪,担心儿子在高考或者择业时受到限制,一直心事重重,抑郁症也加重了。
考虑到赵某的实际情况,以及案发后主动赔偿电动车失主损失、积极认罪悔过的良好表现,2021年8月,如东县检察院采纳陆兵律师提出的对赵某相对不起诉的法律意见并组织公开听证。“我们评议认为,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赵某作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检察官、值班律师、社区干部共同为赵某量身定制教育帮扶方案,多次安排赵某到社区参与公益服务,帮助其多与人接触,走出封闭的内心世界。同时结合赵某的文化程度、教育背景,鼓励其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谋得一份稳定的工作。
“赵某的变化我们都看在眼里,检察院这是实实在在地为民办实事。”社区干部向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