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 马金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则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了施工表,画出了路线图。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部署要求,着力打造一批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江苏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贡献南通力量。
一、精准把握部署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最新部署要求,结合南通实际,创造性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既是时代发展之需,也是顺时应势之举。围绕“产业兴旺强支撑,生态宜居展颜值、乡风文明提精神,治理有效夯基石,生活富裕增福祉”要求,凝聚合力,主动作为,强化协同,努力让广大乡村具备更好的现代生活条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美丽乡村的鲜明主题。伴随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对于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需求逐渐成为乡村美好生活所需的重要内容。始终围绕农民关切,切实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需要积极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不断改进农民生活质量,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乡村建设的时代命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涉及乡村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方方面面,需要勇担重任重责,聚力攻坚突破。通过“小切口”做好“大文章”,聚焦“弹钢琴”,助力“大战略”。加快推进以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重要内容的乡村建设行动,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生态宜居的现实考题。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处理以及“厕所革命”等工作,多举措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提升美丽田园乡村建设水平,不断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更好实现农村生态美与百姓富的统一。
二、构建一体化格局
稳固乡村建设“基本盘”。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顺应村庄格局演变分化趋势,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和“十四五”规划,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统筹谋划城乡融合发展规划体系,加快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一批专项规划落地布局,合理确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该保护的保护好,该继承的继承好。
点燃环境整治“主引擎”。以乡村全面、全域振兴为主线,加快推动生态宜居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串珠成链、连线成景。突出片区统筹、融合治理,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等工作。
建设美好生活“新家园”。聚焦乡村绿色发展高颜值,采用“组团式推进、片区化治理”方式,以钉钉子精神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着力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提高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加快农田退水调蓄净化回用工程建设,扩大秸秆离田试点范围,坚决打赢“水质达标”攻坚战。完善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加快道路基础设施提格升级。打造一批具有江海风情的新型农村社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可知可感的现代化新农村。
优化乡风文明“示范地”。更加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依托,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治理格局。创新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规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乡村文明和谐新风尚。
三、形成长效化机制
强化主体保障。建立“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组织机制,以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乡村换新颜。积极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拓展农民参与环境整治的渠道与方式,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引领与动员农民参与环境整治提升的积极性。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力作用,形成规范有序的集体行动。
强化投入保障。强化财政投入,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没有收益和低收益项目建设的主导作用,如乡村道路铺设、乡村污水处理设施等。努力构建政府主动引导、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强化制度保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必须构建配套完善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机制,筑牢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与长效化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基础设施,要确保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在管护环节,要尽快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护到位、制度保障”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激发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将环境整治、日常维护、环境卫生等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使创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成为农民的内在自觉。同时,基于环境整治提升中不同角色的定位与分工,对权责范围,以规范化的制度形式落细落实,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既擦亮“面子”,又净化“里子”,不断绘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画卷。
(作者单位:如东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