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作为创建主力军,海门公安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全力贡献公安力量、展现良好形象。
畅通城市交通“主动脉”。紧盯文明交通管理突出问题,保持对闯红灯、不礼让、逆行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治。强化与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协同整治,对商场、车站、医院、农贸市场等周边停车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文明交通宣传,充分发挥警示曝光作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树立文明养宠“新风尚”。发挥犬类管理牵头单位的作用,会同城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联席会议、联动执法制度,推动社区干部、网格力量和小区物业参与养犬管理,全天候受理处置涉犬求助、案件、事件,杜绝不告不理、只查不处、只罚不纠等情况。
打好场所整治“组合拳”。快侦快破大要案件,重视民生小案,全力抓好公共复杂场所、警情高发区域、治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范和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处打击力度,强化网吧实名、网吧控烟的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不间断开展清查整治。
筑牢过硬队伍“压舱石”。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对标“四个铁一般”标准,深化队伍建设攻坚年要求,以政治建设引领战斗力、以能力培育提升战斗力、以纪律作风保障战斗力、以从优待警凝聚战斗力,全面提升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警营生态。
·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