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市记忆

民国时期南通的土地财政与土地丈量

□程太和

田赋是中国旧时政府对土地征收的税,也是旧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收入。用形象的话说就是“土地财政”。当然这里所说的“土地财政”与现在地方政府靠卖地维持的地方财政是两个概念。现在的“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的地方财政稳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入是一次性的。而旧时依靠田赋收入的“土地财政”是永恒的财政收入。清代,通州田赋由粮房(田赋征收员)承办征收,世代相继,规定按业主居住地区完纳。业主有田地数坵(“坵”为田块单位,每块地不论大小,皆称“坵”)分散于各都、图(都、图皆清代区域名称),皆统一缴纳。有的业主亡故,由子孙继承;有的产权转移,没有批改手续,粮串(纳税收据)仍然沿用原名,或用堂名。以致都、图混乱,官吏亦无法查考,经办征收人员由此舞弊,从中贪污捞取好处,且这些人舞弊后如何惩处,法令无明文规定,更进一步导致征收人员利用历史遗留的混乱资料在田赋征收中胡作非为,地方以田赋为主的财政收支稳定性受到严重挑衅。民国成立后,江苏省公署通令各县实行土地丈量,彻查业主拥有土地实况,以期按实纳赋(税)。南通是江苏省三个较早实行土地丈量测量的县,另二县是苏南的昆山县与宝山县(宝山今属上海市)。

1913—1914年,南通县测绘局在开展全境1/5000地形丈量的基础上,完成数乡田亩清丈试验。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江苏省土地局统一开展省内各县户地测量丈量。南通县成立地政局,进行小三角测量丈量和城镇户地图测绘。其间因抗战中辍10年,于1947年重新设立地籍整理办事处,恢复测量丈量工作,于1948年完竣。

1931年,江苏省土地局在全省范围内布设东西、南北两条大三角控制网。南通县地政局在大三角网点的基础上实施小三角测量和户地测量,执行省土地局制定的测量“规程”,城厢采用1/500比例尺,乡镇采用1/1000比例尺,图幅规格均为:50厘米×50厘米。测量方法是:先在控制点上逐户进行大平板仪测绘,然后整体拍嵌成图。技术上将建筑物区分为钢骨水泥、平式砖木、土木、茅房等4种结构,将房屋区分为店面房、住宅房两类用途,将田地区分为田、园、什、坟、荒、塘、池等7种类型。至1936年停测时,城厢测绘户地图113幅,乡镇测绘户地图60幅,基本上完成户地图测绘。另外,还编绘有1/1250比例尺图27幅,附图7幅。

1947年6月21日南通县设立地籍整理办事处,重新“挨户调查地籍”,补充散失资料,完善变更、新增资料,进行相应补充测量。户地调查在城厢分为6镇:中心镇、统治镇、公园镇、山芝镇、西披镇、文峰镇,合计面积10015.44亩,共有6647起(宗地)。在郊区分为3镇:唐闸镇、天生港镇、任港镇,合计面积19984.56亩,共有8992起(宗地)。户地测量设置5种类型界标:标桩、标石、铁钉、石上刻线、墙壁指(示)标。测绘过程因在图根点控制下作业,又经过了图形拍嵌、接边、实地巡视、吸收公告反馈信息等校核过程,所以最终测绘成果、成图质量十分可靠。农村土地测绘后,依图造鱼鳞册(坵领户册),载明号次、业主姓名、住址、佃农姓名、原报亩积、现实际丈量亩积。同时填写“执业方单”及存根,内容与鱼鳞册相同,加填四址,附贴每坵界址图于方单之后,如业主发现有错误,可申请复丈。

1948年南通县政府按户发放“南通县土地所有权状纸”,其反面附有1/500比例尺地图,图面显示宗地形状和四至关系,图外用文字注明:区、段(宗)地号和面积、地目(用途)、比例尺、制图日期等内容。

2023-03-23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29720.html 1 3 民国时期南通的土地财政与土地丈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