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无证电焊引发火灾 “焊工”被拘留3日

3月18日,北京平谷区某居民楼杂物存放点发生火灾,起火原因系刘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电焊,在居民楼车棚顶部违规明火作业,引燃下方存放的杂物。最终刘某某被行政拘留3日。

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电焊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而在焊接过程中温度高达6000摄氏度以上,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触的可燃物着火。在焊接作业中,炽热的火星飞溅到可燃物上,也可能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还可能引起爆炸。此外,一般焊割作业点与起火部位不在一个立体层面,火灾发生初期不易被发现。因此,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按规定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在此提醒相关人员,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才能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来源:应急管理部)

2023-03-30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30524.html 1 3 无证电焊引发火灾 “焊工”被拘留3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