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陈嘉伟)15日,记者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南通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全市共1147家企业纳入该名单。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等五类企业应当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及违法信息等11项内容。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出台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相关文件要求,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了南通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其中属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1086家,属于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231家,其中170家同时属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今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对企专项培训,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并公开企业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着力推进企业落实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环境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