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通州巧用环境损害赔偿金

增殖放流赔偿“生态债”

本报讯 (通讯员崔祝进 陆宁凤 记者徐爱银)近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将环境损害赔偿金总计6655元以增殖放流的替代性修复方式兑付给大自然,1万尾花白鲢、草鱼鱼苗在长江安家,进一步加强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通州生态环境局着力打造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探索生态环境损害多元化修复方式的一次生动实践。

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近期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实施行政处罚的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一同参加了增殖放流活动。

今年以来,通州生态环境局创新出台《长江生态环境修复通州基地建设方案》《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多元化修复暂行办法》,设立南通首个集修复示范、普法驿站、警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建设了“三片区一中心”(碳汇林片区、增殖放流片区、生态环境修复示范片区、生态环境法治教育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拓展执行修复方式,科学制定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化修复措施,明确多元化修复方式具体适用范围和责任确认,续写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后半篇文章。

2023-05-04 通州巧用环境损害赔偿金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34729.html 1 3 增殖放流赔偿“生态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