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
我市政法机关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捍卫者,既做维护企业合法正当权益的护航者,又当服务企业合法合规发展的“店小二”,刚柔并济,有力度更有温度,展现了政法担当,作出了应有表率。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各方努力。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方能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经济关系,不断破除“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方能给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充足、公平的市场空间。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引领,社会协同,让各类市场主体如鱼得水、如鸟归林,经济社会发展才能生机勃勃、蒸蒸日上。 ·张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