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看南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区国三及以下 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通政规〔2023〕4号

为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现决定在通州区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

二、限制通行范围。南通市通州区全境,不含境内G204、G228、G345、S225、S335、S356等国、省道和高速公路。

三、限制通行时间。全天24小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2023-06-28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40750.html 1 3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通州区国三及以下 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