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印发通知,就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有关事项加以明确。记者7日从市工信局了解到,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7月10日至16日,活动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定为7月12日,活动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通知要求,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权威媒体深度报道力度,推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兴媒体,生动鲜活地宣传展示节能降碳工作经验成效。
据悉,我市工信局、市节能监察中心等部门将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节能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持续提升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降碳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