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率下降26.5%,路面骑行戴盔率提升至95%,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持续向好……今年4月下旬至7月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模式,在源头监管、路面执法、联动共治、宣传教育等环节出实招、下实功、求实效,打造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监管南通样板,以电动自行车整治点的突破带动交通事故预防整体质效面的提升。
坚持源头监管 提升闭环管理质效
“今天上午刚刚卖出3辆新国标电动车,现在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将待售电动自行车划分属性、技术参数、执行标准、品牌型号等,分区销售,让顾客购买时能够详细了解车辆的参数信息,履行消费告知义务。”7月27日,市区永怡路一家电动车销售点负责人说。
今年,我市出台《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电动自行车源头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管理、拆解回收等环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对全市2587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排查,逐一落实经营责任,督促经销单位签订诚信安全承诺书和消费者购车知情承诺书,同时在全市600多家带牌销售门店开展星级评定、定期考核,对不按规定分区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带牌销售资质。
经过一系列销售源头整治,截至7月底,全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量环比上升32%。“实行销售源头监管,让经销单位和消费者分别签订承诺书,这既是让商户履行分区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义务,同时也让消费者明确了解相关风险,促进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强制认证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范荣建说。
坚持从严整治 推动骑行规矩养成
“交警处罚骑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这是为每名骑行者的安全着想。”经过交警安全教育,外卖员小李深有感触,“如今,即使再赶时间,也不会冒险闯红灯。”
电动自行车百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围绕事故高发的城市主次干道路口、国省干道主要路口和集镇道路,综合运用非现场抓拍、现场处罚、跨区域流动执法等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快车道、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全面增强严管震慑效果。
“同志您好,请靠边停车,因您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请到劝导站接受警示教育。”市区工农路人民路路口,执勤民警将一名骑车人带至交通违法劝导站。观看警示教育片并签下承诺书后,当事人深刻认识戴盔出行的重要性,表示今后一定遵守规定。
交通岗亭变身交通违法劝导站,将文明出行刻进每个骑行者的心中。今年,市区工农路上6个交通违法劝导站亮相街头,标识统一、清晰,配备户外大屏、宣传墙,成为交通安全宣传的前沿阵地。
从严整治,温情并举。数据显示,百日行动以来,全市城区道路、农村道路通行守法率分别达90%、80%以上,有效提升了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坚持多方协同 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我们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区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巡视,一旦发现有违规充电或者占用消防通道等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市区世伦佳苑小区物业客服李霞说。
今年以来,在警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现状得到有效改善,部分小区的电梯安装了阻车系统,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楼道及安全通道引发事故。
“以前有些业主为了方便经常会把电动车推到楼上充电,甚至私拉一根电线到楼下来,这样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现在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方便又安心!”世伦佳苑业主季女士说。
同心同向,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百日行动中,我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协同多方力量,发动群防群治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相继与外卖、快递等重点企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深度开展警企合作,严格路面管理,建立交通事故、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先后督促外卖快递平台对21名多次违法的骑手采取联合停单的处罚措施,倒逼从业人员遵章守纪。
在路面执法、事故处理等工作中,交管部门还强化溯源调查,累计移交电动自行车违规销售线索83条、非法改装线索8条。同时,立足线上、线下两个阵地,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强化广大群众文明守法意识。
本报记者 张亮 本报通讯员 侯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