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最高奖励1万元 时间至12月30日

“有奖发票”活动持续进行

本报讯 (记者沈佳颖)“感觉自己没这么幸运过,居然中了首个万元大奖。”27日,在市“有奖发票”活动第一期定期开奖中喜获一等奖的李女士,再次表达了自己的喜悦。

李女士介绍,自己是通过朋友推荐得知此次活动,“朋友之前中过30元、50元的小奖,让我有机会也试试。7月底的时候正好和家人聚餐,吃了2000元左右,我就顺手开了一张个人发票”。

幸运的是,8月18日,李女士就收到了中奖信息,成为市“有奖发票”活动第一位万元大奖获得者。她坦言:“上一次开个人发票,还是在很早以前发票刮奖的时候,从那以后,个人消费就基本没有开票的习惯了。这次活动,能让大家重新养成消费开票的意识,同时也敦促商家正规开票、合规经营。”

我市“有奖发票”活动于7月1日启动,将一直持续到12月30日。在此期间,个人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和通州湾示范区的餐饮、住宿行业一次性消费超200元(含)并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可关注“南通日报”微信公众号,或直接搜索“消费摇奖”小程序,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抽奖。

活动实行两次开奖。第一次为按天开奖,奖金分别为100元、50元、30元,以微信红包的形式直接到账。第二次为按月定期开奖,当日未能中奖且单次消费金额(价税合计)在500元(含)以上的发票,还可以参加每月一次的定期开奖。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税前金额),以转账支票的形式兑付。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并非持任何发票都能参与活动,必须为餐饮、住宿行业消费200元(含)以上开具的个人抬头发票。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红字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消费的同时还有机会抽取幸运大奖,希望广大市民都能养成消费后索要发票的好习惯。在此提醒,一旦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可以拨打发票违章举报电话12366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2023-08-28 最高奖励1万元 时间至12月30日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47269.html 1 3 “有奖发票”活动持续进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