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2023年本)》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1.本目录所述的公共区域指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以外的区域。
2.对涉及本目录事项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严格审查,如项目同时涉及多个管控类别,按最严管控类别执行。
3.国家、省、市明确需淘汰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依照其规定。
4.本目录禁止类项目不得建设,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目录限制类项目仅限于技术改造,不得新增产能。
6.本目录控制类项目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参照限制类管理,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是生产工艺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的大石化、大化工项目(经省级以上化工行业协会论证认定);二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在我市有该控制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项目的安全管控成功经验,且生产工艺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的项目;三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且生产工艺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的项目。
7.本目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序号 事 项 名 称 管控类别
1 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禁止类
2 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 禁止类
3 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禁止类
4 新增光气生产装置和生产点。新建《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剧毒化学品生产项目。 禁止类
5 (1)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10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酚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 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 (3)10万吨/年以下聚丙烯、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5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中溶剂型通用胶粘剂生产装置。 (4)纯碱(井下循环制碱除外)、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硫磺制酸(单项金属离子≤100ppb的电子级硫酸除外)、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氢氧化钾生产装置。 (5)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 (6)黄磷、氰化钠,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干法氟化铝及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 (7)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 (8)以煤焦油、重质苯为主要溶剂的沥青防腐涂料。 (9)氟化氢(HF,企业下游深加工产品配套自用、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 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没有副产三氯甲烷配套处置设施的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装置,可接受用途的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其余为淘汰类)、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特定豁免用途的六溴环十二烷(其余为淘汰类)生产装置。 (10)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 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胺苯磺隆、甲磺隆、五氯酚(钠)等〕生产装置。 (11)草甘膦、毒死蜱、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限制类
6 涉及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限制类
7 涉及间歇、半间歇法硝化反应的建设项目。反应工艺危险度被确定为4级或5级的间歇、半间歇法项目。 限制类
8 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建设项目。 控制类
9 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不含剧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控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