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杰 记者王玮丽)日前,全国工商联举办的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观摩交流会在江西省上饶市召开,南通中院作为全国七家获邀单位中唯一的法院系统单位,围绕“以善意文明理念抓牢财产保全‘小切口’做实护企营商‘大文章’”主题作经验交流。
近年来,南通两级法院始终坚持聚焦企业财产保全法律维权实务中的重点难点,以善意文明理念为指引全面规范财产保全行为,解决企业关心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
聚焦企业涉诉权益保障,南通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在财产保全中落实包容审慎理念的若干意见》,围绕申请保全企业希望通过保全让涉诉权益有保障、能实现的诉求、被保全企业期盼尽可能减少保全对生产经营负面影响的诉求,以及可能出现的“滥用保全”“过度保全”“超标的超范围超期限保全”等情形,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协调配合,确保财产保全操作流程规范、司法尺度统一。
南通两级法院将善意文明理念贯穿财产保全全过程。针对企业账户被冻结带来的经营困境、如何选择被保全财产以及机械适用财产保全措施等问题,分别采取了允许企业以特定资产予以置换、按照有利生产原则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或影响较小的财产予以保全、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等方式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