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桑永旺 许晓斌 记者范译)记者11日从南通市民政局获悉,如皋在全市率先就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改革完善制定相关实施办法,通过创新机制、优化路径、规范程序,提升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效率和水平,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办法对临时救助范围进行了拓展,明确了急难型和支出型、流浪乞讨以及失业、就业等困难情形的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同时打破户籍地常住城乡居民限制,将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也纳入救助范围。
办法研究制定了区别于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的支出型临时救助家庭的财产认定标准。将支出型临时救助家庭财产车辆、金融、房产等核定标准适当放宽。同时办法还对支出型临时救助赡(扶、抚)养人家庭的财产认定标准在此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放宽。
在优化救助办理路径方面,如皋市推进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各镇(区、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受理、调查核实、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和落实救助措施等工作。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大额临时救助对象,按照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一事一议”的方式,集体研究确定。对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再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确认前公示,直接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