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