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观天下

南通市殡仪馆公告

南通市殡仪馆现存放一批无人认领的骨灰。依据《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无人认领的骨灰在殡仪馆存放超过两年的,殡仪馆应当在当地主要媒体发布公告通知认领,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认领的,可以在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后,按照生态安葬方式安葬。”

现将存放我馆超过两年无人认领的骨灰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60天,即2024年1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1日止。请有关单位或亲属尽快到南通市殡仪馆办理骨灰认领手续,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100号,联系电话:0513-96444。

对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骨灰,南通市殡仪馆将依据《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报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择日以生态节地葬方式在南通市生态故园进行安葬,并将相关资料存入业务档案。

特此公告!

附件:南通市殡仪馆超期寄存无人认领骨灰信息名册

南通市殡仪馆

2024年1月11日

2024-01-11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60812.html 1 3 南通市殡仪馆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