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
单晓鸣
一、总体情况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参政议政。全年共提交提案609件,立案443件,立案率72.7%。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399件,占90.1%;集体提案44件,占9.9%。立案提案分别交92个部门和单位办理,均按时办结,提案者对提案办复的满意度为100%。这些提案的办理,为助推“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做法
一年来,在中共南通市委坚强领导下,市政协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积极提案、精准立案、务实办案、重点督案”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提案工作优化方式、提质增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提案工作方向。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市委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市委书记吴新明督办重点提案时作出批示,要求“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拿出务实举措,加快形成高质量办理成果”。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亲自审定办理工作方案,并带队开展专题调研,有力推动提案办理走深走实。市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对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承办部门单位坚持把提案工作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时高质量开展办理工作。
(二)狠抓提案质量,严格规范立案审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质量当作提案的生命线,严格立案标准,杜绝凡提必立,确保立案提案立得住、有共识、能办理。优化提案审查流程,邀请承办部门单位提前参与提案审查把关,提升审查的有效性和专业性,实现大会提案和平时提案质量双提升。倡导有提案意愿的委员集中精力提出1至2件高质量提案,加大提案“撤、并、转”力度,提案数量由本届一次会议时的592件下降至443件,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三)加大督办密度,推动提案办理落实。遴选17件重点提案,分别由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督办,推动提办双方深入沟通交流、协商互动,形成鲜明的示范引领效应。通过重点督办、“回头看”跟踪督办等方式,推动民主党派重要集体提案的督办全覆盖,有效发挥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在走访提案办理大户的同时,重点督办县(市、区)政协负责人的重要提案,加强了市县政协协作联动,凝聚提案工作合力,相关经验做法被《江苏政协》杂志推介。组织“一委员四代表”评议小组,对“推广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模式”“加快推动启东建设交通互联新节点”等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融合监督活动,推动办理工作落细落实。配合全国政协围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南通工作实践得到全国政协领导高度肯定。
(四)密切协作联动,着力汇聚工作合力。协助市委、市政府对重点提案试行“清单式”办理新机制,引导办理单位对照建议清单逐条办理,提升提案答复的针对性和精准度。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落实,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提案办理时效。邀请相关提案者参加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政协重大协商议题调研、委员视察等活动,推动提案与政协履职紧密结合。评选31件年度优秀提案,及时在市政协网站展示,不断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并为撰写高质量提案提供参考。
三、下步打算
2024年,提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更好发挥提案工作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中的重要作用。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服务中心工作上主动作为。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提案的功能作用,更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精准选题,务实建言,做到党政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提案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推动提案工作主动融入发展、服务发展、助力发展。
(二)强化精品意识,在提升提案质量上持续努力。始终把提案质量摆在第一位,坚持“不调研不提案”,提倡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将更多调研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提案。引导委员在日常履职中挖掘和丰富提案来源,把提案与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等工作紧密结合,多提有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的高质量提案。支持市各民主党派、政协各界别、住县(市、区)市政协委员联系小组,打造一批高质量集体提案。
(三)强化协商沟通,在增强提案办理成效上多下功夫。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优势和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强化重点提案督办,促进承办单位有针对性开展办理协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拓展多重协商渠道,将提案办理协商与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等工作有机融合,推动提案建议与政协其他履职成果协同转化。完善提案办理督办长效机制,对“B类”提案开展跟踪督办,确保提案办理的连续性、实效性。
(四)强化制度建设,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积极探索。按照全国政协、省政协部署要求,认真修订《政协南通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提案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提办双方协商沟通、主办会办密切协作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优化政协综合业务工作平台,实现提案的提、立、办、督、评全流程网络化,努力形成更为完善的提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