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推动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发挥刑事诉讼检察主导作用。与公安、国安、海警、海关等建立侦协办20个,做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加强律师权益保障,与市司法局会签文件,在全省率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深入开展巡回检察,实现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全覆盖。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深层次监督。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深化虚假诉讼治理,监督纠正某小贷公司员工“借名借款”等系列虚假诉讼32件。与法院联动推进企业破产处置,规范破产企业资金监管。针对“问题企业”恶意注销逃避法律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执行罚款、罚金1200余万元,被最高检评为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提升公益保护精准性和规范性。呈请“四套班子”和政法委主要领导为公益诉讼出题指路,部署扬尘污染、医疗卫生等领域9个专项监督,4个案件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以法治力量守护公民“安静权”,对噪声污染问题立案41件,推动明确监管部门职责,“飙车炸街”扰民等问题投诉量下降87%。办理风电场噪声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强化药品、医美行业消费者权益保障,办理公益诉讼45件,追索惩罚性赔偿金7700万元。
探索监督贯通衔接新路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办理农村人居环境、非法占用耕地等领域监督案件,推动修缮、重建农村危房131户,清退、复垦高标准农田259亩。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双向转化,将“打击内河非法捕捞”“规范招投标”等17条代表建议融入办案监督;针对外来人口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问题,开展联动监督、分析座谈6次。邀请281名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办案、公开听证,与人大代表协同化解一起违建强拆监督案,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