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张桂花)记者18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即日起,该院向立案申请人提供全国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
因案件立案需要,且该案件该院确有管辖权的,立案申请人(包括原告、申请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向法院申请查询全国范围内户籍人口信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的,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手续。
立案申请人可通过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现场提交或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线上提交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申请。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当事人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并附相关立案材料。
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市中院对查询申请不予办理,即:申请材料不全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范围的;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籍登记信息范围的;被查询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不详或者不符,导致无法查询的;其他不予办理的情形。
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结果以法院司法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信息为准,可以口头告知,也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行摘抄。对泄露公民户籍人口信息以及违规查询、违规出具证明的,有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