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韦昱)“我本着老好人思想,认为盖个章不需要去调查核实,自认为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出现,结果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日前,如皋市九华镇二甲村原党总支书记李某忠为昔日的违纪违法问题作出深刻检讨。
此前,如皋市人民法院在办理九华镇二甲村村民李某清等人医保诈骗案中发现二甲村委会在未履行调查核实职责的情况下,为李某清出具了证明。检察机关随即向九华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九华镇纪委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李某忠在担任二甲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村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期间,于2020年8月左右,为该村村民李某清出具摔伤证明中,未按规定使用印章,未对证明内容真实性审核把关,在李某清妻子余某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上盖章,且未对出具的证明进行备份存档或制作台账记录,为李某清等人更改病历实施医保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
“一方面是没有严格遵守用章管理制度,对章管理不严,村干部谁需要用章就直接盖;另一方面也是思想麻痹,想着乡里乡亲的,这会儿拒绝了她,没有人情味,以后不好做工作。”李某忠说。
最终,李某忠被九华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九华镇纪委针对该案件中出现的村级公章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对辖区内村民委员会进行自查自纠,排查整改问题,制定并落实印章管理制度,建立印章使用台账,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