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李海峰长期从事行政执法、依法治理、执法监督等工作,立足自身岗位推动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深度参与全市“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等体制机制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项目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并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高质量完成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参与江苏省地方标准《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培训工作规范》起草。受邀参与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全国综合执法改革法治保障、行政执法指标体系等文件起草工作,主导推动出台《南通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等制度文件,多次获司法部宣传推广。在省内率先试点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