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誉 阚海霞
近日,海门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某健身房突然闭店并转移服务,会员要求退费获得了法院支持,预付式消费被套上了法治的“笼头”。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繁荣,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各样的新型消费方式不断涌现,预付式消费便是其中一种。然而,办卡一时爽,维权难上天。预付式消费领域的风险问题,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近年来,在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多个领域,因商家停止服务、中止经营甚至关门停业、恶意跑路,导致预付式消费矛盾频发,预付式消费“陷阱”成为消费纠纷的重灾区。
针对预付式消费乱象,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健全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责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途径。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治理整顿,必须用立法把预付式消费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筑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治防线。预付式消费纠纷不断,原因在于存在监管盲区。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预付款欠缺明确具体的规定,预付式消费也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对预付款纠纷的处理常常相互推诿,对维权的消费者“踢皮球”,从而造成维权困局。需要立法、监管同时发力,才能遏制预付式消费乱象,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
设立准入门槛,建立监管平台。对于一些要发售预付费消费卡的企业在登记中,可适当提高准入门槛,明确其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要求,通过实行备案制度、交纳保证金、建立信用档案等方式,公布相关情况,给消费者在选择时作为参考的依据。可以引入信用管理手段,实施红黑名单,鼓励社会力量共同防范预付卡资金风险。对未备案或经常违规发放商业预付卡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可以借鉴现代网上购物的支付方式,引入第三方支付功能。发卡商在发卡时不直接收取现金,消费者购买消费卡以及充值时的现金,通过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完后,由消费者确认并同意支付,款项才可以转入发卡商账中,从而尽可能避免消费纠纷产生。
增强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时,要了解商家资质、口碑情况,选择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经营状况优良的商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而要和商家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特别要注意其中是否存在限制性规定和格式条款;尽量避免一次性投资过多,预付式消费时间过长;要提高警惕性,关注商家经营状况,发现出问题要及时退卡;注意保留合同、发票等证据,出现纠纷时及时向地方消费者协会投诉,发现商家突然停业、转让时要及时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