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玮丽)昨日,如东法院通报破产审判工作相关情况,三年来该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55件,审结破产案件161件,其中通过破产和解方式结案1件、重整成功3件。
虽然破产清算在破产案件审判中仍占主导地位,但考虑到企业的运营价值、市场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如东法院积极运用破产重整机制,助力企业“重生”。该院审结的南通海天建材有限公司清算式重整案,为企业重获新生作出示范;审结的江苏银树食品有限公司等四公司合并重整案,通过预重整、重整程序,使得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银树公司被凌洋公司竞得后,公司对原有生产线进行了升级改造,并继续聘用银树公司原有的工作人员,2023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近6000万元,实现了资产价值和人员价值的再利用。该院正在办理的江苏鸿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也在稳步推进。
拯救危困企业,让企业“破产不停产”“救治与生产两不误”。如东法院还结合办理预重整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依法规范预重整案件审理机制。对有价值、重整成功可能性较高的企业,建立预重整识别机制,在预重整期间,指定临时管理人作为辅助机构,提前参与困境企业挽救工作,如招募投资人、与投资人及金融债权人谈判等,为企业进入重整程序进而重整成功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