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塘
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三周年之际,南通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光盘行动”,营造“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社会氛围。活动中有个亮点值得关注:我市10家肯德基餐厅“食物驿站”和1家必胜客“反食品浪费宣传站”正式揭牌。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餐饮文明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尺。然而在生活中,我们常有这样的困惑:对于那些在食品门店和超市未售完的面包、蛋糕以及各种熟食等等,是如何处理的?除了打折、扔掉、回收等,能否给这些余量食物找到更妥当的归宿?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餐饮商家和公益团体协调联动,类似“食物驿站”“食品银行”等新模式应运而生。这些模式或由公益组织、餐饮单位牵头,或采取政府搭台牵头的方式运行,动员餐饮企业捐赠临期食物,以公益性质免费发放。
可以说,“食物驿站”使余量食物充分发挥了“余热”,在减少食品浪费、“增绿减碳”保护环境的同时,将温暖与关爱传递给有需要的人,是一举多赢的好事。不过,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办长久,确保公益不走偏,需要多管齐下,拿出更具体细化的措施。比如从一些商家的角度来说,宁愿以悄悄扔掉的形式报损,也不一定愿意免费发放。这里既有运营成本的考量,也有食品安全和法律风险的考量,因为从公益捐赠到需要者手中,有一个过程,存在时间差。因此,在制度上,需要出台余量食物管理的标准规范,明确监管规则,保障余量食物质量合格、安全;在理念上,需要引导消费者和受助者认识到规范管理的临期食品是安全的,同时引导居民按需领取,不挤占食物驿站的公益资源;在实践中,需要通过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采取更具体可行的激励措施,激发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食物驿站”中来。
而且,“食物驿站”不光是被动运行,更要主动发挥作用。这就需要发动更多的公益团体、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发挥梁桥作用,与食物驿站建立联系、提供物质和平台保障,使发放和领取的渠道更加有序、畅通。比如在深圳,“食物银行”项目按照“先特惠、后普惠”原则,白天向特定人群开放App预约,晚上8时后再向全社会开放预约,以避免食物浪费;在上海,有“食物银行”的“共享冰箱”,有负责运营“食物银行”公益组织的专职人员,在社区、工地等区域链接更多发放渠道。这些城市的经验都可资借鉴。
总之,只有促使爱心企业与慈善资源良性互动,才能让“食物驿站”办好办长久,给社会传递更多文明与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