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要闻

我市鼓励商品房“以旧换新”

主城区奖补政策出台

本报讯 (记者蒋娇娇)为更好发挥一二手房市场联动效应,梯次满足居民住房需求,昨天,我市主城区出台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对包括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范围内参与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的个人实施购房奖补。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购买新房前后365日内(含)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不包括交换、置换或通过法院强制手段转移等方式)的,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1%比例的购房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地下室等附属设施,购房款总额以计税依据为准)。

出售旧房必须为转让房屋100%的产权份额,出售日期以完成转移登记后,登记部门留存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购买新房日期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新房不动产权证书后领取奖补。

政策期内申领人出售的旧房和购买的新房不得重复用于申领“以旧换新”奖补。已按照《关于调整主城区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通住建房〔2023〕144号)领取“卖旧换新”补助的,不得因出售同一套旧房再次申领奖补。

申领购房奖补的地点:(1)购买崇川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窗口(人民中路138号)申领补贴;(2)购买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南通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开发区能达大厦西裙楼)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发放至申领人银行账户。业务咨询电话:0513-85537440。

“我市大力推广‘旧房收购’,鼓励各地借鉴海安、启东、崇川等地经验做法,指导开发企业制定科学合理、多方得利的‘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明确收购房源条件范围、估价标准、操作流程,分批次稳妥实施,鼓励国资企业带头开展收购置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已收购的住房,综合采取出租、出售等方式处置,优先将其纳入人才公寓、保障房房源库,用于解决人才、新市民等群体的租房需求。

我市鼓励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对“卖旧换新”的居民开展“联合帮卖”,按照市场化流程,由开发企业委托经纪机构帮助有购买新房意向的客户出售旧房。居民可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待售出旧房后,旧房售房款用于购买新房。如在一定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居民可解除新房认购意向书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我市鼓励各地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完善“以旧换新”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企业和居民给予奖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旧房价值支付购房款的不足部分,指导金融机构配合办理商业贷款等手续,减轻居民换购压力。

2024-05-24 主城区奖补政策出台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73782.html 1 3 我市鼓励商品房“以旧换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