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家玉)毕业季临近,市人社部门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无论是就业创业,还是考公考研,抑或出国深造,都别忘了关注档案去向,切忌个人自带或者保管档案。
档案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在校时被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学校会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会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如果是到非公单位就业,档案会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就我市来说,工作单位注册在南通市本级的,档案转递至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南通市其他县级市(区)的,档案就会被转递至相应的县级市(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如果毕业时还未找到工作,则可以选择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需要提醒的是,户籍地为通州湾示范区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苏锡通产业园区的毕业生转递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崇川区的毕业生可在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崇川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中自主选择;其他县级市(区)的,则转递至相应的地区。
学校将档案转回南通后,可在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自助查询档案保管情况。
由于档案签收后需要经过审核、分类、录入、复核、上架、入库验收等步骤,以确保准确无误地入库,且每年7—9月为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因此邮寄信息显示已签收与网上能够查询到档案信息,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请耐心等待。
市人社部门特别提醒,档案转递应该通过机要通信、专人转递或者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或者保管档案。档案保管、档案查询等服务也不收取任何费用,一定要警惕非法程序的收费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