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尤阳阳)日前,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开分局对辖区内的酒类销售点、批发仓库及专卖店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涉及生产和销售标注有“特供”“专供”及“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查虚假宣传,特别是酒类包装上是否违规标注“特供”“专供”“内供”等字眼;细核经营资质,包括经营者的证照是否完备,是否具备经营和品牌授权资质;深究主体责任,对经营单位在索证索票、进货检验、信息追溯记录以及仓储运输等各环节进行全面督查。
截至目前,该局检查相关经营单位102家,暂未发现制售“特供酒”或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