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誉
近日,省市相继召开警示教育会,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不能在‘月黑风高无人见’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不能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不能在‘富贵险中求’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不能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员干部要把握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搞清楚、弄明白,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要深刻认识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时刻以党规党纪为镜,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醒常在,切实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生的课题,常抓不懈。
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看,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正是不少人迈向贪腐深渊的第一步。这些人当中,有的把党章党规党纪束之高阁,从无知发展为“无畏”,往往“破纪”了还满不在乎;有的胆大妄为又心存侥幸,自以为游走于纪法“红线”边缘“不算事”也能“不出事”;有的把个人权威、私人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事实证明,“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谁漠视纪律谁就会付出代价。
纪律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先决条件。广大党员干部应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思想上筑牢底线。不触“红线”,不闯“红灯”,不打“擦边球”,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强化警示震慑,用好警示教育“活教材”,为党员领导干部注入“清醒剂”,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守纪,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加强纪律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党组织要把对党员的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纪律规范得到执行。防止“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防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打消侥幸心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