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苑天地

用心办“小案” 守护“大民生”

南通法院以办好“凡人小事”托起群众美好生活

卢丽开庭审理案件。

唐庆庆(图右)及朱钰婷(图左)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张尤(图左)组织双方现场清点移交物品。

在卫艳茹组织下,原被告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毛蓉带领执行干警盘点、查封机器设备等资产。

近年来,南通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深化“八大工程”,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和担当作为。一批批南通法院人身居平凡岗位却不平庸,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以“如我在诉”情怀努力办好每一件“小案”、解决群众“难事”,以工作中的“凡人善举”生动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奋力前行的风采。

凡人微光,星火成炬。本报特推出“凡人小事”专版,推介一批扎根能动履职一线、为民司法,在法院各个岗位履职尽责、不懈奋斗的平凡英雄,进一步激励全市法院干警践行初心使命、踔厉奋发前行,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

带着问题,多到现场看看

“法官,你看看,这化粪池正对我家场心,这要不拆,我还怎么在场心吃饭、摆宴席呀!”在老人张二的抱怨声中,南通中院民一庭法官卢丽来到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的现场。

张大和张二是堂兄弟,两家从祖上一个宅基地分家后,分别翻建为独栋房屋,成为前后邻居。由于是一个宅基地上的分家,两家的房屋紧紧相邻,张大家的屋后空地和张二家的水泥场心之间只有一道隔断围墙。

张大年岁渐长,洗澡、用厕所不方便,儿子就在两家房子的空当处搭建了一个卫生间,并在距离隔断围墙30厘米处挖了一个双格水泥化粪池,用于收集、处理卫生间排放的污水。

张二则认为,化粪池紧挨隔断墙、直面其家庭院,其在场心用餐、摆宴席等均受到影响,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张某拆除该化粪池。一审判决驳回张二的诉请后,张二意见很大。

按照排除妨害纠纷的裁判思路,妨害应当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卢丽翻阅卷宗后,明确了二审听证调查的重点是,化粪池对张二是否构成妨害,构成何种妨害。

“虽然化粪池现在没有外溢,也没有味道,但这只是表象,是暂时的,因为我们纠纷比较大,张大现在并没有正常使用卫生间。”听证中张二愤懑地对卢丽说:“张大故意把化粪池建在正对我家场心的位置,就是要让我‘不痛快’。”

在询问张大化粪池如何排管、生活污水和粪水如何区分排放时,张大语焉不详,多次追问后,张大坚持表示,“化粪池只储存生活污水,不储存粪水。”

既然不用于储粪,设置化粪池的作用何在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很多细节在庭上掌握不了,还是得到现场看看。”带着疑问,卢丽来到了现场。

从表面来看,化粪池被薄土覆盖,周边种植了丝瓜、豆角等爬藤类植物,没有污水外溢,也没有味道。不了解情况的,打眼望去甚至发现不了下面还藏了一个化粪池。

案件事实已基本明确,但维持现状是否合理呢?卢丽在心底打了个问号。

在现场勘查的过程中,卢丽发现,张大所建化粪池与张二庭院相隔不足2米、房屋窗户相隔不足5米。化粪池目前虽无污水、气味外溢,但随着使用时间推移和化粪池容积的限制,其产生的污水、异味必然对张二生活环境造成影响。且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庭院是家庭生活的重要场所,家庭聚会、用餐时常在庭院中进行,在他人庭院前方设置化粪池也不符合当地社会的一般善良风俗。

此外,虽然张大辩称修建化粪池的目的在于解决卫生间排污不畅的问题,但村委会已在管道排放出口处修建了标准化三格化粪池,张大另行修建化粪池缓冲储存已无必要。

“单纯从妨害的角度而言,化粪池确实没有造成污水、异味等现实妨害,但既然卫生间排污有更优化的排污渠道,有更符合政府政策导向也更符合当地风俗的解决方案,化粪池也就没有设置的必要。”卢丽介绍,张大的行为既违背了农村公厕改革及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亦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要求。

据此,二审改判张大拆除该化粪池,并将原排污管道改造通往村委会修建的标准三格式化粪池。

著名法学家吴经熊说过:“法律的最高理想是正义,正义以真为基础,以善为目的,以美为本质。必须用自己的智慧和审判眼光去仔细衡量,然后才可求得理想的公平。”面对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如何实现理想的公平?在卢丽看来,裁判的过程,正是追寻“真善美”的过程。调查案件事实,探寻事实真相,通过裁判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最终平衡双方利益、修复人际关系,实现良法善治之美。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

7月的南通,热浪翻滚。当在安检口看到坐在轮椅上的小李时,南通中院刑一庭法官唐庆庆的心不禁揪了起来。与小李一同出现的,还有一大罐氧气瓶。

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十二岁的小李患有重大疾病,需要专人照顾,各项支出较大,认为一审判决支持的抚养费标准太低,故而提出上诉,要求父亲李某增加抚养费。

鉴于当事人身体的特殊情况,唐庆庆拿到案件后,便同法官助理朱钰婷一起着手准备开庭预案。

“法官,给你们添麻烦了,孩子身体不好,需要吸氧才行。”与小李一起前来的母亲陈某某局促地说。

“没事,天气热,赶紧先把孩子推进来。”唐庆庆一边协调为小李开放绿色通道,一边协助安检人员做好安检。同时就小李如何参加庭审,征求其母亲陈某某的意见。

“孩子平时只能趴着,我们准备了毯子,到时候铺在地上,让他趴着参加庭审行吗?”陈某某问道。

“地上太硬,孩子身体吃不消。”想了想,唐庆庆赶紧一路小跑回了办公室,推来了平时午休用的折叠小铁床。

就这样,法庭里搭起了小铁床,竖起了氧气罐,一场特殊的庭审开始了。

“法官,小孩身边离不开人,我现在已经辞职在家照顾孩子,每个月的医药费、生活费花销很大。”陈某某向唐庆庆倾诉着自己的难处,“实在没办法了,不然我也不会大老远从外地赶来,折腾孩子。”

“这两年生意不好做,我欠了很多外债,不是不想多给点。”许是好久没见到儿子,看着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的儿子,父亲李某边说边红了眼眶。

趴在床上的小李抿紧嘴唇,一言不发,默默听着父母一来一回的“拉锯”。

看着小朋友因身体变形而无法受力的脊柱、父亲泛红的眼眶,唐庆庆暗自下定决心,“今天一定要促成调解”。

“孩子目前这种情况,每月1300元的生活费确实不够,能不能适当增加一点?”唐庆庆试探着问道。

“他是我孩子,虽然我现在也很困难,但只要是我的责任我肯定会承担。”李某当场表态,“孩子有需求,哪怕去借钱,我也会给。”

“你们的抚养费请求确实比正常的标准高了很多,之前孩子爸爸也给了一部分抚养费,现在他自己也有困难,能不能大家各退一步?都是为了孩子好。”唐庆庆和法官助理接着做陈某某的工作。

与此同时,唐庆庆与小李的诉讼代理人一起,将双方近几年来的款项来往情况做了全面的梳理、计算,从情理法等各方面详细分析。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就孩子抚养费问题达成了一致,李某每月负担小李的生活费2300元以及医疗费的50%。

“感谢您尽职尽责和不懈努力的调解,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不仅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更感受到了浓浓的人情味。”8月初,唐庆庆及朱钰婷收到了来自小李及其母亲情真意切的感谢信。

作为一名法官,也是一位父亲,虽然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时间不长,但唐庆庆深知,“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维护孩子的权益要慎之又慎、细之再细,要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把每个涉案的未成年人都当成是自己的孩子一般,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本案当事人均使用化名)

用心用情掸去当事人心头的怨

2023年11月末,风景如画的通州南山湖畔,一幢独栋楼房内,气氛却如同冬日般肃杀。未完工的装修工程、随处堆放的材料、积得厚厚的尘土,加上当事人刁某凝重的表情和不绝于耳的过激言论,通州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尤不由得心头一紧,“这个案件有点棘手。”

这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刁某向某房地产公司租赁了小区配套商业用房,但小区业主们认为该房屋系老年人活动场所及娱乐棋牌室,多次阻挠刁某进行装修,刁某被迫停止装修。与房地产公司协商无果后,刁某诉至法院主张解除案涉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而房地产公司认为自己并无过错,反诉要求刁某支付房屋租金及违约金,并承担对案涉房屋恢复原状的费用。

“2021年1月停工至今,损失一天天在扩大,当事人积怨越来越深,这个案件必须要快。”收到案件的第五天,张尤便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现场,一方面为了摸清装修情况和物品现状,另一方面也希望促成调解或者找到止损方案。

但一方是装修了“半吊子”工程,租赁房屋无法使用,事业无法开展;另一方则是收不到租金也拿不回房子。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都等着法院给个说法。

“这个案件看来是调不成了。”张尤果断决定开庭,庭审中,围绕租赁合同解除的原因、双方过错程度以及装修添附物的处理展开了精准、充分的调查,耐心为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悉心回应当事人的疑问和忧虑。

庭审后,张尤认真研判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和背后牵扯的当事人权益,撰写了一万五千余字的判决书,将每一个争议焦点都说得明明白白。最终判决认为房地产公司提供的租赁房屋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刁某主张解除合同于法有据,但其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亦存在一定过错。认定房地产公司、刁某分别承担85%、15%的责任。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法院判令房地产公司赔偿刁某损失87万余元,刁某将案涉租赁房屋恢复原状。

“判是判了,但一天不履行到位,双方的损失都还在扩大。”想到这一点,张尤决定不能坐等当事人自觉履行,更不能让案件再进入执行程序,要主动作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你法院判决归我公司的东西,现场找不到的话可得给我们个说法”,“为了这个房子的装修,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个晚上睡不着”。现场清点移交物品时,当事人触景生情,心中的怨气又冒了出来。

张尤一边安抚着双方的情绪,一边根据判决书列出详细清单逐一翻找、核对,对于缺少的一些小零部件等问题,通过查询电商售价、拨打销售方电话等方式确定了解决方法或折价方案。经过一下午的忙碌,判决所涉的全部物品清点、交接完毕,刁某也将钥匙交到了房地产公司人员手上。至此,这场长达四年之久的积怨终得化解。

“这个事情终于了结了,我也可以走出来重新规划我的事业了。”看着刁某原本阴沉的面庞如释重负,之前剑拔弩张的原、被告握手言和,张尤心头一股温热袭来,“倾尽全力多做一点、做细一点,只要能掸去当事人心头的怨,解开他们心中的结,一切付出都值得。”

法官要捋顺的不仅是案子,还有人心

见到小张时,法庭里照进几缕绚烂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显得格外落寞。

约好的调解时间已到,而被告方却迟迟未到。如东法院洋口港法庭法官卫艳茹拨了电话,电话那头却是“无人接听”的提示音,调解还未开始便已结束。

原告亲属老张经同村包工头老王联系,至房主老李家建造房屋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在医院救治多日后仍一直昏迷,后出院回家。儿子小张作为监护人将包工头老王、房主老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约100万元。然而,在等待伤情鉴定的过程中,老张在家中不幸去世。

被告老王、老李对老张的死亡原因提出了异议,按照程序,需要对老张进行尸检确定死因,才能确认最终损失。

小张则提出了不希望对其父亲进行解剖的想法,并坦言,在父亲生病期间已经借了十几万,现在遗体存放、司法鉴定也都是一大笔支出,目前家庭经济状况十分不好。同时又表达了另一层担忧:“最后就是官司打赢了,他们没钱给,我们又该怎么办啊!”

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双方各说各话,各自有各自的道理,几番“拉锯”下来,并没有什么实质进展。双方就赔偿金问题争执不下,案件的关键人物老张已去世,空余一堆乱麻般的“死结”,包裹着对彼此厚重的“不信任”。

之后,卫艳茹几次与被告方的电话联系也不顺利,两名被告态度也并未缓和。之前安排的庭审不得已取消,再次排庭时日更远。多年的办案直觉告诉她,这件案子的“战场”肯定不在法庭,一旦“案生案”,解决难度会呈指数级增长,于是,卫艳茹决定先上门看看,再寻找解决途径。

几番辗转下,她带着助理终于找到了房主老李的家。昏暗狭窄的过道、斑驳残破的墙面,十几平方米的房子内容纳了一家人的生活起居……眼前的景象让她们五味杂陈。高额的赔偿金对于长期务农的家庭来说,确实是困难重重。

面对突然到访的法官,老李愣在原地不知所措,“法官,我知道你今天的来意,我上了年纪,有时候絮叨些你别见怪”。就这样,老李主动说起修建房屋的初衷,说起意外发生后的无奈,说起田间的收成和家中的境况……从拒绝对话,到主动沟通,这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老李平静讲述着。

“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随着走访了解的深入,卫艳茹制定了调解的初步策略——以法律为盾,以情感为矛,刺破纠葛的藩篱。

“根据审理中确认的事实,两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也已清楚,但两被告家境确实较为困难,即使案件判决了也可能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在“返源”调解思路的指引下,卫艳茹决定前往村居组织调解。

在本次调解中,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张某家属的心理以及现下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卫艳茹从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为出发点进行调解,在感情和法理的双重推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包工头老王和被告房主老李分别赔偿损失25万元、5万元,两被告当场将赔偿款凑齐交付给原告。

调解笔录完成后,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地说了句“谢谢卫法官”,那语气中有案结事了的如释重负,也有从困顿中走出的解脱。

“世间的不幸远不止于案卷之中,有轻有重,有缓有急,法官要做的不仅是捋顺案子,还有人心。”卫艳茹说。数不清的日出与日落,数不清的风雨无阻,人民法官拿起手中的“针线”,用心为城市一隅“缝补”,用心将和谐关系“弥合”,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把释法明理融进群众心坎里,一路播撒爱与阳光。

一次圆满的“紧急出动”

随着毛蓉在手机备忘录中敲下最后一行字,她终于接待完最后一位老人家,一度熙熙攘攘的执行大厅稍稍恢复了平静。

周五上午,是海安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毛蓉雷打不动的执行接待时间,从审判转身执行,最为深刻的感悟便是执行容不得“拖延症”,手头的事情必须赶紧落实,果不其然,又一个电话打来。

“接到执行110热线电话,申请人反映有人正在拆卸厂内设备,现场人员较多,希望法院尽快出警。”上午11时许,从执行热线值班干警陈洋处获悉情况后,毛蓉便马不停蹄开始处理此事。

前往现场的路程不远,案情走向却在毛蓉心里走了许多遍:现场有哪些人?所涉纠纷情况如何?公司经营状况如何?实在放心不下,她一边通过移动执行终端查看案情,一边电话询问现场情况。

电话那端人声杂乱,毛蓉在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也渐渐弄清了案件的全貌。本案被保全人是一家纺织公司,在法院案件众多且都是初执案件,矛盾纠纷较大,目前在执案件多为买卖合同纠纷。

不出十五分钟,执行干警们已经到达厂区现场。厂区门口聚集了密密麻麻的人,事不宜迟,毛蓉安排大家赶忙分头行动起来。

“还好你们及时赶来了,如果他们把东西拆走了,我们的钱就再也要不回来了!”甫一下车,现场人员便围了上来,你一言我一语,争先恐后地向毛蓉反映情况。

原来,该公司的机器设备此前已被案外人王某买走,工人们得知公司可能无力支付工资后,便将前来拆除设备的王某等人堵在了厂房内。“大家别急,有问题慢慢说,我们一起逐个解决。”毛蓉与同事一道安抚着工人。

矛盾纠纷起于拆卸设备,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叫停案外人王某的行为。毛蓉找到王某进行执行谈话并释明法律规定,“该公司设备已进行抵押登记,这是抵押的相关手续,公司不可以处置被抵押设备。”尽管王某略有情绪,但在毛蓉耐心地释法明理下,他逐渐趋于理解、支持。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工资还没拿到,法院查封了设备我们就更拿不到钱了。”此前情绪渐渐稳定的工人们又围拢过来。经过问询,毛蓉了解到该公司众多工人的工资均未支付,且并未经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确认。

“群众心中不区分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他们关心的是能不能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毛蓉当即联系了当地镇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为后续妥善处置工人工资问题、化解潜在风险采取了先行措施,引导工人们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合法权益。

“不要担心,我们法院会依法查封处置公司的设备与其他资产,尽力保证各债权人能够得到公平受偿。”毛蓉的话让现场的工人吃了一剂定心丸。在执行干警的互相配合下,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资产得以顺利盘点、查封、成功保全。

执行是对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对老百姓而言,通过法院找回损失的权益,是他们心中最朴素的愿望。在毛蓉心中,办理每一起执行案件都是在与当事人对话,是对人民群众内心期待的回应,既要有在抗拒执行中动真碰硬的决心,也要有在千头万绪中抽丝剥茧的耐心。

谢洲 严夏菲 李慧 李艳阳 周颖等组稿

2024-08-13 南通法院以办好“凡人小事”托起群众美好生活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81601.html 1 3 用心办“小案” 守护“大民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