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今年上半年,我市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均列全省第一,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只此青绿 照进现实

记者 许丛军摄

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今年主题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城乡融合、陆海统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通新图景。

打造生物多样性观测样板区

何处看碧波万顷,何时观鸟翔鱼跃,哪里有芦苇青青、荷叶田田?在南通,都能找到答案。

秋已至,天未寒,最是一年醉人时:游客们在启东打卡东疆日出,在滨江追最美日落,在沿海湿地观候鸟迁徙,在江豚湾远眺江豚鱼跃,感受大自然的无限生机……“我们来启东看日出、赶海,还在圆陀角景区,邂逅了江苏省首个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这是旅途中的一份惊喜。”来自苏州的游客毛女士说,通过观测站内电子屏,可以实时捕捉自然界的精彩瞬间,孩子觉得很有趣。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建成运行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覆盖沿海、沿江、农田、森林等生态系统,构建“1+13”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保护格局。选配高性能无人机、无人船等观测设备,强化观测站基础观测能力;针对长江生态系统旗舰物种——长江江豚,在五山滨江段推进布设2套水下声呐实时监测系统;针对勺嘴鹬、黑脸琵鹭、小天鹅等珍稀濒危鸟类,在沿江沿海等重要候鸟栖息地,布设10套鸟类AI智能监测设备,对其进行全天候监测与保护;在军山“生态岛”试验区,布设4套4G远程红外相机设备,实现对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的远程在线监测保护与管理。

截至目前,南通累计记录物种3789种,与上一轮相比,新增了281种物种新观测记录,成为全省生物多样性丰富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东方白鹳、勺嘴鹬、江豚,正从昔日的“神奇偶遇”变为如今的“常来常往”。

打造生态损害赔偿实践引领区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体现。

今年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如东海警工作站、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指导如东某港务公司将购买的15000余尾大黄鱼鱼苗通过替代修复的形式在阳光岛码头放归大海。该案是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后我市办理的首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也是我市多部门协作守护受损生态环境的又一次成功尝试。

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1800余件,历年来十余起案例获评国家、省十大典型案例。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工作,目前《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立法已进入市政府审议阶段,今年将正式颁布施行。目前南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处置、修复土壤超18万平方米(绿植覆盖超15万平方米)、地表水0.8万平方米、固体废物7万吨,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

打造非现场监管执法标杆区

今年上半年,市民举报通州某地塑料露天焚烧,执法人员迅速响应。面对大范围区域,利用无人机高空侦察,迅速定位违法现场。与涉案企业沟通时,企业称对违法行为记忆不清,执法人员破解监控密码,逐帧翻阅视频,锁定违法证据。经过多证核实,企业承认违法行为。该案是南通市全域推行非现场执法后,办理的一起典型执法案例。

非现场监管执法是指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能够远程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境管理状况的排污单位实施线上监管,在有效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同时,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以“专家研判+室队会商+尖兵执法”的模式,组建南通市数据分战队和数据室,集中专业力量,研判问题线索,同时在全省率先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直接应用于行政处罚,重拳打击恶意违法行为。

我市非现场监管执法案件数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本报记者 彭军君 刘璐

2024-08-15 今年上半年,我市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均列全省第一,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81818.html 1 3 只此青绿 照进现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