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购买“景明花苑18—34幢”低价位商品房的购房户本人于2024年9月11日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9月14日正常办公)携带所有产权人身份证、交房结算单、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共维修基金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原件至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结算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①村(居)出具的委托证明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次发放对象为2024年7月30日前办结房屋结算手续的购房户。日安排100户,上午40户下午60户,请各购房户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
地址:城港路18号、工商银行后二楼房产结算中心。
联系电话:85302026。
南通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