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建国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房栋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汪霞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