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位于海门市三和镇双高村浒通河东侧。2024年9月9日因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到环保部门查处。对此,我公司认真反思,深刻认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现就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开道歉,并作出如下承诺:一、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二、全面落实机动车检验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不得在检验过程中弄虚作假。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海门市城西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新健
2024年12月16日
遗失启事
▲港闸区品欧家具经营部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611MA1NWCX909,声明作废。
▲施友成、施卫兵遗失先锋镇区先锋卫生所地块搬迁安置协议,编号:000060,声明作废。
▲袁绍泷遗失工程师证,证号:1910145569,声明作废。
业务办理地址:南通报业传媒大厦(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22层2210室,联系电话:0513-68218781。线上办理可微信搜索小程序“南通报业遗失公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