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文君 范译)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旬召开。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编排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分别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市政府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优势产业创新发展的议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南通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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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过利平、倪春青同志为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庄中秋提请关于张笑春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张笑春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陈洁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任命陆春霞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高陈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葛扬华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吴刚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达培炎同志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王思健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受市长张彤委托,副市长刘洪提请关于侯艳秋等同志职务调整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侯艳秋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任命黄晨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免去成宾同志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受市监委主任姜东委托,市监委副主任顾保红提请关于陈鹏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陈鹏军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姚胜同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朱军、周斌两位同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庄中秋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要抓好民生项目编排“前半篇文章”,精准谋划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社会认同度高的民生项目;抓好跟踪督办“后半篇文章”,推动相关方面完善整改措施、提升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办成率”和“满意率”;抓好有关决定的落地落实,更好发挥预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引领和政策调控作用,共同抓紧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