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特刊

执司法之笔, 绘就“美丽南通”新画卷

………… 镜 头 …………2024年3月1日,在《长江保护法》施行三周年之际,如皋法院联合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如皋农业农村局在长江镇绿色水上服务区举办“中华鲟回归长江母亲河”增殖放流活动。

广 角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南通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年来审结环境资源案件90件。持之以恒推进“十年禁渔”,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1件,对以牟利为目的进行“垂钓”的杨某某判处刑罚,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审结“储某某诉某城市管理局等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厘清并压实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部门监管职责。深化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健全司法协作、信息共享等10项机制,服务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6月4日,如皋法院环资长江二庭审结通扬泰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实现了生态修复和碳汇能力提升的有机统一,碳汇协同治理机制入选全省法院环境司法改革典型案例。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判令77名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基金453万元,放流鱼苗6000余尾。如皋法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司法保护,成立东大街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向“微改造”项目注入生态修复资金20万元,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2025-01-14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96356.html 1 3 执司法之笔, 绘就“美丽南通”新画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