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版:特刊

执行和解助企业轻装前行

海安市检察院、法院促成两家企业签订和解协议

不久前,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某实业公司向某建设公司付清了全部工程款及利息,建设公司也交付了剩余工程,两家公司的纠纷彻底了结。

2017年,从事家具制造业的尤某来到海安创办某实业公司,将投资3000万元的厂房建设工程交由某建设公司承建。2019年2月,厂房的主体工程竣工。

竣工后,该建设公司与实业公司就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实业公司则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法院提出反诉。后经法院一审、二审以及执行,两家企业的账户资金均被冻结,双方都陷入了经营困境。

“官司打了三四年,资金链断裂,公司运转不下去了,这可怎么办?”尤某无奈之下向海安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让两家企业从讼累中解脱出来,恢复正常运营。”经走访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海安市检察院确定了该案的办理方向。

承办检察官随即与两家企业及其代理律师沟通,弄清双方诉求,并多次与执行法官进行会商,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确定了共同引导双方达成和解的工作方案。

为尽快解开两家企业“症结”,检法两院的案件承办人多次组织召开圆桌会议,向双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释法说理,希望双方正视困境、互相体谅,从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消弭分歧、积极达成共识。经过多次调解,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同意和解。

最终,在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两家企业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由实业公司分两期先行支付1000万元工程款给建设公司。协议签订当日,双方各自申请解除对对方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随后,实业公司将第一期700万元工程款转入了建设公司的账户。很快,法院解除了对实业公司及尤某的执行措施。

“司法机关依法履职,为我们企业纾困解纷,让我对迁移到海安发展的项目前景充满了信心。”两家企业和解后,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尤某向检法两院表达了谢意。

2025-01-14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196391.html 1 3 执行和解助企业轻装前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