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搭建平台。按照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发并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系统”。该系统是医疗机构院内依法执业的管理工具,是医疗机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检查,提升依法执业水平的重要平台。系统包括检查管理、医疗机构信息、指标管理、法律法规管理、提醒管理、统计分析等六个模块,对医疗机构需要执行的所有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进行了分解,共嵌入了5大类1200余条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性文件等,明确了自查内容和自查方法。同时,配套研发了依法执业学习考试小程序,为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提供全天候的学习平台。
全覆盖推广应用。目前,自查系统共注册医疗机构3617家,实现应注册全注册。全市设立依法执业管理办公室257个,管理员333名,协管员4973名。2024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自查系统开展日常自查9729次,完成日常自查任务7191次,开展专项自查2030次,完成专项自查任务1627次。全市453家医疗机构、22768名医务人员签订承诺书并进行公示,151家医疗机构建立依法执业奖惩制度。目前,该系统已成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有效载体。
多举措结果运用。一方面,将依法执业自我管理系统纳入多元化综合监管平台,作为机构自治的主要内容,对医疗机构自查工作情况开展全面实时跟踪及风险预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定级、评审、评价、绩效考核挂钩。另一方面,将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情况作为确定“双随机”抽查频次的重要依据,全面开展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对按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对未按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报告自查情况的,提高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