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司占伟)为促进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月11日,南通开发区发布购房补贴新政。个人在开发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市级补贴(通房组发〔2024〕1号第二条)基础上,开发区再给予购房款总额1.5%(以契税税收完税证明上的计税依据为准)的补贴,即在开发区购新房最低补贴购房款总额的3%。
去年6月,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10条措施之一为:在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主城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总额1.5%的奖补。据介绍,开发区此次活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截止时间与市补政策一致。补贴总规模不超过1000万元,但若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开发区是通城产业高地,新市民多,要让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开发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区大力推进“助企安居”行动,在市补加区补的基础上,在开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员工,购买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购房款总额1%的补贴;在区企业同日团购3套及以上,再给予购房款总额0.5%的补贴,“也就是说企业职工团购买新房,最高可获得购房款总额4.5%的补贴”。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鼓励“通才回通”,对户籍或籍贯在南通大市,但在外工作或生活的个人(含在校大学生),购买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可在市补加区补基础上再给予购房款总额1%的补贴。在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员工,且符合南通市人才引进政策的购房者,在区购入新房的相应补贴基础上,可再按获市级补贴的50%给予配套补贴(与区相关人才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