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海)记者昨天从启东警方获悉,启东某民宿经营公司未向公安机关报备,经营多套“黑”网约房,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造成治安隐患,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启东市公安局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拘留12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对责任单位予以取缔追缴违法所得。
网约房作为一种新兴住宿形态,给网约房顾客和经营人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约房经营者要服从公安机关监督,并按照旅馆业进行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入住实名登记制度,拒绝线下交易,不得向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旅客提供服务,做好房屋安全维护工作。
气温回暖,春天来临,启东沿海景区热度逐步攀升。除各大宾馆、酒店外,平台选房、电子支付、密码解锁的网约房同样火热。但部分网约房无经营资质,存在消防、治安隐患。2024年以来,启东市公安局持续开展打击违规经营网约房行动,取缔违规网约房24家,处罚相关违法行为12起。启东警方将继续加大对新业态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合法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