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水兰 通讯员卢涛)2024年9月,财政部将南通市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为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南通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出台实施方案,其中南通地区农担系列惠农政策被列入该实施方案,在总计21条具体实施方案中占据3条,分别为担保费补助、贷款贴息政策以及应急转贷资金支持。
根据实施方案,对江苏农担在南通地区开展的担保额度10万~300万元(后期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同步调整)、担保费率不超过1%、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所发生的担保费,财政给予50%的补助,江苏农担直接减半收取,让利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对南通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政策性业务在保余额控制在10万~300万元(后期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同步调整),且由江苏农担公司担保、加点不超过当期LPR20%的贷款利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LPR加点部分的50%。同一主体申请贷款贴息累计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不可与其他财政贴息同时享受。
此外,对符合国家和省、市农业融资担保政策、金融机构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款出现暂时困难的江苏农担公司在南通全域地区分支机构担保的借款主体,提供临时周转服务的短期资金。转贷资金的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20天,不收取资金占用费。同一借款主体累计使用次数不得超过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