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多家快递巨头“不约而同”集体涨价,特别是这次涨价的韵达、申通、圆通、百世等几家快递公司都是大众俗称的阿里系快递公司,不得不让人怀疑这背后是快递公司集体串通涨价。快递公司集体涨价不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而是价格违法行为,是一种违法的垄断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扭曲市场价格,导致市场机制失灵。《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正当价格行为。而且,《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既然快递公司“不约而同”地集体涨价背后存在达成垄断协议的魅影,有垄断违法行为嫌疑,市场监管部门、邮政主管部门应当尽快立案调查,依法处理,规范快递市场价格。
总而言之,法律的交给法律,市场的交给市场。消费者并非不能接受快递涨价,但快递涨价必须合法、透明,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涨价。对快递公司违法的串通涨价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惩罚,不能放任串通涨价成为快递行业的潜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