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全职太太获家务劳动补偿的样本意义

□斯涵涵

北京房山法院适用《民法典》新规定,近日首次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案件中,全职太太王某在离婚诉讼中称,因承担大部分家务,故提出要求家务补偿。最终,法院判决其与丈夫陈某离婚;同时判决陈某给付王某家务补偿款5万元。

(2月22日《成都商报》)

众所周知,劳动创造价值,家务劳动既然是一种劳动,则必然创造价值,所以家务劳动应该是有价值的。况且全职太太身兼保姆、厨师、家庭教师数职,而且是24小时待命,劳动强度一点儿也不逊色于在外打拼的老公。换句话说,家政市场上每项服务都明码标价,且价格不菲,为什么到了全职太太这里,却是理所应当地毫无价值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案中,法院判决全职太太获得5万家务劳动补偿,宣告家庭不应当是男性免费使用女性劳动力的场所,具有振聋发聩的样本意义。此案例从司法上承认家务劳动价值,是对《民法典》的大力宣讲与有效实践,也是对旧有的家务劳动评价观念的纠偏,符合以法律方式承认家务劳动价值的全球法治主流,昭示着我国在推进性别平等方面,尊重着现实的社会家庭形态。

多年以来,家务劳动、全职太太一直被认为是家务事,其实不然,承认并认可家务劳动以及全职太太的价值、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我国老年化的到来、生育政策的放开,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职业女性甚至男性回归家庭,成为全职妈妈(先生),也将逐步对家庭模式、家庭成员分工、服务行业细分乃至社会稳定产生深刻影响。引入家事劳动评价理论,完善家务劳动补偿法律制度,保障从事家务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的经济利益和人格尊严,让家庭弱势人员尤其是全职太太能把相关法律作为自己最可靠的保障,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促使离婚经济补偿制度趋向实质正义,对于稳固家庭关系、保障弱势群体、维护男女平等、推动社会进步有着巨大的积极作用。

2021-02-23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51197.html 1 3 全职太太获家务劳动补偿的样本意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