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从何而来?
一种误解来自“铁路破坏风水”式的伦理道德观。传统的伦理认为,人死之后入土为安,打扰陵寝、暴露尸骨是极不道德的行为,而考古和盗墓都是“挖人祖坟”。甚至有人得出结论,考古比盗墓更可恶,因为盗墓只取财宝,而考古以合法之名,将坟墓翻个底朝天,连骨头和陪葬品都要放到博物馆展览,使亡者永世不得安宁。
另一种误解,则来自对作为一门科学的考古的无知,认为考古的目的和盗墓一样,仅仅是寻找埋藏在地下的“宝物”。所不同之处,仅仅在于盗墓所得归个人,而考古所得放入博物馆,收归国家,于是,考古被视为一种国家许可、持证上岗的官方盗墓。
在对考古和盗墓的误解上,大众文化也没做过太多好事。出于吸引眼球的目的,媒体对考古成果的报道往往集中于可见的器物,尤其是奇珍异宝的奇观,使大众误以为考古的重要成果就是发现这些埋藏的宝贝。
而考古学家在影视作品中的形象也与现实相差甚远。
1981年上映的美国电影《夺宝奇兵》及其后续之作,都在乐此不疲地讲述着这样的故事:考古学家前往文明世界之外的国度冒险,在蛮荒险恶之地,他们凭借火枪、勇武、智慧和主角光环,打败邪恶的异教徒、怪物和超自然力量,闯过古墓中的重重机关与诅咒,最终寻得宝藏。主人公印第安纳琼斯博士的原型,据说来自盗走敦煌藏经洞文物的考古学者斯坦因。实际上,这种“考古=探险+夺宝”的范式,确实曾经广泛地发生过。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从中亚到远东,都是这些探险家的乐园。考古、探险、欺诈和盗窃,在他们的行动中密不可分。
1922年,美国考古学者、探险家兰登·华尔纳发表了这样一则声明:“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俄国人,已大规模拓展了人类的历史知识,还顺手牵羊从中国新疆带回了不朽的历史杰作,以此丰富自己的博物馆。在那方面,美国人没有任何贡献,几乎已成为令人备感耻辱的一件事儿。”一年之后,他带领哈佛大学考古调查团,来到敦煌莫高窟。由于大批经卷、雕像已经被斯坦因等人捷足先登,他们逡巡四顾之后,用胶布剥下洞窟里的壁画带走,至今藏于哈佛大学的艺术馆中。
如同博物学、生物学等伴随着殖民时代而拓展的学科一样,考古学的确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基于对西方文明之外国度的殖民视角,这些考古专注于寻找和搜刮古代艺术珍品,充实自己的博物馆。当然,数十年之后的影视作品已经不好再宣扬“丰富自己的博物馆”,而是把“夺宝”的理由换成了:替原主人——印度人、印第安人,甚至上帝,去寻回失落的宝物。1981年到1989年,《夺宝奇兵》上映了三部,之后隔了19年,才续上第四部《水晶骷髅王国》,但风头已经被讲述美女考古学家历险记的《古墓丽影》系列盖过。
不过这时接过印第安纳琼斯教授的接力棒,把中国公众对考古的认知带到更深的坑里的,是本土的盗墓文学兴起。
2006年,天下霸唱连载《鬼吹灯》,掀起了长达十几年的盗墓小说热潮。之后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阴阳眼的《我在新郑当守陵人》等等系列作品如开棺之后的大粽子纷纷涌现,创造了一个繁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悬疑探险文学类别。
这些作品的主人公们与印第安纳琼斯教授交相辉映,只不过话语系统从“印第安巫师的诅咒”换成了“寻龙分金”“驴蹄子和黑狗血”。不同的是,无论是《夺宝奇兵》还是《古墓丽影》,至少还把主角身份定义为考古学家,而在国产盗墓文学中,盗墓者这种历来极不光彩的职业,第一次被大规模塑造成知识丰富、身手矫健、充满正义感的英雄形象。而与好莱坞“寻宝传奇”电影趋同的叙事,让考古学家、冒险王和盗墓者的形象,更加重叠且模糊。
自火热开始,“盗墓文学”就受到“洗白盗墓”的指责,并引起过考古界的批评。创作者们自然也知道其中的风险。2015年,根据南派三叔同名小说改编的网络剧《盗墓笔记》开播,主角吴邪的动机从盗墓变成了“保护国宝”,口头禅则是“上交给国家”,这五个字成了当年的网络流行语。考古和盗墓的界限,终究在大众眼中模糊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