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男子林某的两段恋情,每段均不超过3个月,但恋爱期间,对方累计给他转账均超过20万元。这是借贷还是诈骗?记者6日从通州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宣判了这起案件。
2020年3月,林某通过“陌陌”App结识何某。二人相识不久,林某就以银行贷款、资金周转、和父亲投资做水果批发生意、投资超市交付违约金等理由,让何某给其转账。近3个月的时间里,何某先后给林某转账近43万元。2020年7月至8月,林某又以相似缘由,让另一名被害者汤某先后向其转账近25万元。在被害人要求还款时,林某编造“到银行贷款后还被害人,但要钱疏通关系”“把之前自己‘投资’超市的46万元拿出来还款,但先要交违约金”等谎言,继续要求被害人转账钱款。
庭审中,林某拒不承认自己是诈骗行为,主张是借贷纠纷。
通州法院审理查明,林某共骗取被害人何某近43万元,经被害人多次索要仅返还12.5万元;骗取被害人汤某近25万元,返还金额仅1314元,并未按时按息还款。同时,在另一起案件中,林某未按照此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造成原告马某实际损失近21万元。据此,法院最终判决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并追缴赃款,发还给被害人。
通讯员李慧 记者王玮丽
